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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须知
2018-02-23

社会保障卡管理与使用简要说明
随着社会保障卡试点工作的启动,北京老百姓将逐步体验到持卡就医带来的实惠,也就是参保人在使用社保卡看病就医时,只需掏个人负担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将不再垫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相关通知,对社保卡的使用及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看病需带上一卡两册
  拿到社保卡大家最多的疑问莫过于该怎么看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鉴于北京市约1000万张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给参保人员,并非一次发放到位;而且全市1800余家定点医院也是陆续开通使用社保卡实时结算业务。所以,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将并行使用。
  现在参保人到定点医院就医时,需带上一卡两册,即社保卡、医保手册、病历手册。如果参保人急诊时未带卡或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没发卡等情况就医时,仍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按原流程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参保人领到社保卡后,应尽快将已经发生的个人门(急)诊医疗费用进行申报,以便于持卡就医和结算。
如果在社保卡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而不使用社保卡的,当次的就医费用将不能报销。对于有些定点医院还不能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还需要出示医保手册(蓝本),现金全额支付医疗费后,请保存好处方明细、收费单据等材料,按原流程报销。
社保卡三种方式预挂失
  当持卡人员在发现社保卡丢失后,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预挂失: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预挂失;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也可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办理预挂失。预挂失有效期为10天,超过后自动解挂。
  持卡人确认社保卡丢失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本人持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流程
  1.电话挂失:先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挂失。经确认后,挂失的社保卡即时停止结算功能。
  2.特别提示:(1)如果您在电话挂失后找回原卡,不需要办理撤销挂失手续,电话挂失--天后自然解挂,恢复正常使用;(2)如果您急于看病就医,可到北京市任意一个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3.正式挂失: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补办新卡:在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同时即可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并交给社会保障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开具《发卡证明》,请妥善保存此证明。
  5.领取新卡:15个工作日后,持本人的身份证和《发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出现两种情况需换卡
  一般来说,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持卡人员进行换卡。第一,因个人原因造成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第二,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卡后,在公安部门又变更了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
  出现第一种情况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而对于后者,参保人员应先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由其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然后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需要说明的是,社保卡服务网点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补(换)卡收费标准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
补(换)卡期间持证可手工报销
  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由社保卡服务网点为其签发《领卡证明》。该证明除作为领取新社保卡的凭证外,在标注的期限内,申请补(换)卡的人员,可凭此证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符合医疗保险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范围的可手工报销。
  市社保中心提示,参保人员在办理补卡手续后,应告知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持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和一张照片,到区县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员重新打印医保手册中的就诊信息表。而医保手册丢失补领的,也需要参保单位携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到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以确保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四部分构成社保卡服务体系
  社保卡服务网点和本市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内均安装了社保卡服务自助终端机,可实现查询医保信息以及预挂失等功能。
  目前,北京市社保卡服务体系主要由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卡服务热线、社保卡服务网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四部分组成。社保卡服务网点设置在全市300多个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和18个区县社保中心及市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方便持卡人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社保卡服务热线是“96102”,其24小时开通服务;另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jld.gov.cn)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
两类情形需变更社保卡信息
  参保人员的医保信息与社保卡信息保持一致,才能正常使用社保卡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发生医保待遇变化或转换医疗保险险种的,需及时变更社保卡信息。其中,医保待遇变化主要指医疗保险在职职工转为退休人员。转换医疗保险险种主要有如下两种情况:(1)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之间转换险种。(2)在城镇居民医保中由一小无业无业一老
  社保卡信息变更时,参保单位除按原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须持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和医保手册,由区县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对社保卡进行卡内相关信息变更,同时重新打印医保手册中的就诊信息表。

医疗费报销结算注意事项


1
.个人要妥善保存好看病的专用收据、处方(划价)、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
2
.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累计超过起付线(退休职工1300元、在职职工1800元)以上,即可申请报销,需将全部收据及处方交到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3
.住院职工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出院后,将收据、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4
.特殊病门诊需由定点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交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审批。
5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31日为截止时间。
6
.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0-15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报销时需要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的复印件。
7
.报销回来的医疗费,将打入职工工资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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